第十三章从晨勃开始的恋弟拳击手的一日生活记录上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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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情颇为不好。
卷入各种混乱之中而导致生活脱轨的不仅仅是刘一漠与彭阳这两个第一接触者,孟飞舟的生活自从那天开始也是一团糟。
作为刘一漠最亲密的家属,孟飞舟是第一时间意识到“刘一漠出事了”的人,这种认知无法被猎魔人们用消除记忆的法术弄掉。
在最初的二十四小时内孟飞舟像个无头苍蝇一样,乱闯进一切地方去找刘一漠。
一双腿几乎要跑断了,最后蹲在一处海港的边上埋头不知所措,急出来的水泡和累出来的胡茬让他显得十分憔悴。
然后,他就遇到了随着安德烈的苏醒而来到G市的红色人脸血族。
被俯身、被洗脑、被刘一漠强行用王权救出来并转化成血仆、住进彭阳家,这一切信息量巨大的事情在短短一周内发生着,等孟飞舟再回应过来时,他已经很久没有与刘一漠在家里共进早餐了。
一想到这件事,孟飞舟力气大到几乎要把被子撕出裂口来。
每个人都是披着一层皮生活的,比如彭阳表面上是八面玲珑的校草,比如孟飞舟表面上是个万分严肃的拳击手。
他们的皮是男性威严的外表,是大男子汉天经地义的坚强。
但是在这层皮的下面,他们只不过是没胆子跟喜欢的人正面告白的怂蛋。彭阳离开了阴谋诡计便手足无措,而孟飞舟如果脱离了那个与刘一漠相依为命的小家……他都不知道自己还算什么。
表面上越坚强,实际上就越脆弱无助。那些光鲜亮丽的外表、标签,都只不过是他们极为有限的一部分。
孟飞舟胡思乱想地洗着被子,只觉得这被子怎么洗都滑腻腻地,又抓了一把洗衣粉撒上去。
【操,这被子和彭阳那小子一样滑。】他皱眉。
其实关于梦遗,这个被子也有一部分的责任。
平时孟飞舟大概四五天才会“自慰”一次,本来不会那么容易射精。但是彭阳给他的这被子又冰又滑,夏夜十分舒服,又像是皮肤一样亲和,这样的质感总是让孟飞舟不由自主地想起刘一漠的小手。
说来丢人,但是孟飞舟最喜欢的就是有时去牵刘一漠的手,尽管他手上的老茧不太好感受刘一漠的皮肤,但是总归摸着手了,那就是舒服的。
所以盖着这个被子,他昨天在梦里就梦到了刘一漠。
作为一个变态肌肉哥哥,孟飞舟这可不得顶着大鸡巴喷一腹肌的阳精么。
又是洗了五分钟,被子的滑腻丝毫不减。
“啊,烦烦烦烦——”平时在家里洗衣做饭的孟飞舟从没见过这么麻烦的东西,他索性拿水冲了冲,到处找被子上的角标。
孟飞舟盯着角标看了半天。
“……不可……手洗?”
“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