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舍狗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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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人,是趋于利益的动物。
江一韦虽然长得不帅,但是也长得不丑,身高中等,四肢细瘦修长,自己剃的寸头,一张脸也比较干净,以前的眼睛要大一些,现在眼睛越长越小,单眼皮,两道又平又短的眉毛,这样一张面相既不刻薄又不猥琐。一身衣服,虽然和学校里面流行的名牌相距甚远,但也干净得体,洗的发白,还有一些淡化的洗不掉的污迹,然而没有异味。在学校里,不论男女,都喜欢欺负他,但他对女生还是彬彬有礼,丝毫不越界。
即使没有这样的并不惹人厌的外貌和人品,凭借他常常能在理科课堂上大放异彩,提出一些令人叹为观止的新思路和新想法,还有他年级第一每次期末都上台领取丰厚奖金,也会让人钦佩。按道理说,在这样一个提倡努力学习报效黑帮的学校里,江一韦应该是众多少男少女心中的大神,是学校的重点培养对象。
实际上,江一韦一直以来处于恐怖和压迫之中,这是怎么回事呢?
一个好的开端就是成功了一半,一个坏的开端就会让一切都错了位,火车奔向黑暗的歧途,难以回头。
昔日孟浩然入京求仕,在玄宗面前自诵其诗,念及“不才明主弃”时,原本只是诗人的顾影自怜,发发牢骚,却引起玄宗不悦,“卿不求仕,而朕未尝弃卿,奈何诬我!”一句话,断送了孟浩然的仕途。
这个传说,真不真实,江一韦原本并不在意,他自己真实的惨淡经历表明,这些绝对不是空穴来风。即使那个人不是唐玄宗,自己不是孟浩然。那个人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带给江一韦的是长达五年的痛苦和颠簸的未来。那个人身份尊贵,是本部的太子爷,而他,不过是一个穷困潦倒的外地人。
从那之后,他渐渐感到自己被孤立,同学们看他的眼神从好感转变为鄙夷和厌恶,最为甚者就是厉扬。
这个学生,是这一代学生的佼佼者。身材高挑,剑眉星目,浑身就像火一样爆发出强劲的力量。从三年级开始就称霸低年级,初一已然为校园一霸。据说已经是本部的内定选手。
他和江一韦同班,是最最厌恶江一韦的人。江一韦不知道为什么独独是自己,那么让他厌恶。每天,以厉扬为首的学生帮派都会以玩弄霸凌江一韦为乐,无论江一韦如何哀求或者抗争都没有用,渐渐的,江一韦也麻木了,只要忍,还有一学期,忍过去就好了。
离中考还有三个月,厉扬他们去参加本部校招的考试,江一韦难得清静一天。这天放学,江一韦背着书包顺利的走出了校门,然而他不敢放松警惕,战战兢兢的,随时准备着逃跑。
再拐过一个巷子,就是家了!江一韦心里不祥的预感越来越猛烈,脚步快起来。黑儿闻到了江一韦的气息,欢快的叫唤着。江一韦听到黑儿的声音拔腿狂奔,那里!那里!那里就是我家那个死胡同!
还没有拐弯,突然,脚下被人一绊,江一韦向前扑,摔了个狗吃屎。
一个人抓住江一韦的脚踝,向后一拉扯,一甩,江一韦的脸和前胸在地上磨得生疼。他的身体旋转一下,被甩到了一个人面前,他的脸几乎要亲吻到那个人的鞋面,是一双炫酷的运动鞋,是厉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