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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把他搂在怀里揉脑袋的人……
要离开他了。
他们之间的距离不只是路途迢迢,还有层次上的差别。金铖的同学都是全球最优秀的苗子,而毕业以后他会成为军官,和权贵打交道。
而他呢,只是个寂寂无名的傻小子。
金刀深知,虽然他也是年轻猎豹中速度数一数二的,但和哥哥比他还差远了。不管是从耐力还是综合素质上来看,几乎都是不可能追平的。金铖的体型悍利强壮,颈围和腹围几乎与花豹持平。而金刀的骨架更为纤细高挑,看起来没什么攻击性。这也是金刀最郁闷的一点。尽管他被一些八卦的女孩子评为雄性猎豹里体型最优雅的豹豹,可是,男的要优雅有什么用?
他心中憋着一口气,别扭地不想跟风去祝福他。
也不知沿着小径走了多久,身后一阵劲风般地身影冲过来揽住了他。
一瞬间他闻见了金铖的味道,带着年轻男人特有的费洛蒙的香味。金铖单手将他揽进怀里,揉了揉他的脑袋,嗔怪着:“你小子上哪去了,到处都看不见你。”
他的声音上扬,带着春风得意马蹄疾的轻松。
金刀执拗地不肯说话,踢着石头。
得不到回应金铖也不恼,笑说:“怎么不来跟我送别?你哥明天就出发了。”
金刀终于赌气地抬头看着他:“这么多人,缺我一个吗?反正你马上就要去大都会了,不要我了。”
金铖闻言挑了挑眉:“你这说的什么话?”
金刀不理他,加快速度往前走,长腿的青年三步就跨上来,嚷道:
“我怎么感觉有人有情绪呢?”
金铖比他高很多,金刀只在他的肩膀位置,像个豆包一样被按在了身侧。哥哥身上灼热的体温贴着他的,想到不久以后的分离,金刀心里乱糟糟的。
……
金刀十四岁的那年,金铖从军校里带回了他的初恋。令人意外的是,她是一个绵羊族的女生——一个软软的、没有任何攻击性的食草族。
在斯诺星大都市里,跨物种恋爱是很潮流的趋势。而在消息闭塞的地方,大家还是颇有微词的。
当远远地看着金铖搂着这么一个甜美无害的女生出现在他面前时,金刀所